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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8月15日 来源:嘉兴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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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18日,当许多桐乡市民沉浸在2006年第一场大雪带来的欢乐时,桐乡市公安局几名处警民警的心情却久久不能平静。这天中午12时许,民警在河山镇一墓地发现一名弃婴,被皑皑白雪覆盖的包裹里的这名身体有些畸形的男婴已经死亡。 据桐乡市公安局初步统计,今年春节以来,该局接到群众报警已发现9名弃婴,其中5名死亡。数据显示,弃婴现象在桐乡这个以外来人口居多的城市里相当普遍。为道德谴责、法律难容的犯罪行为,弃婴现象如何才能得到遏制? 刚刚发生的事实:10天发现5名弃婴 2月18日,茫茫大雪覆盖了河山镇的农田,几名村民相约去打野兔。走到一个墓地时,他们发现一个鼓鼓的口袋,拿起一倒,小孩子的衣服、物品被先后倒了出来,最后,倒出来的居然是一名蜷缩在一个纸箱里、身体有些残疾、已冻僵死亡的男婴…… 2月15日上午9时多,几名筑路工人在濮院镇托运市场南侧发现一名弃婴,已死亡;同日,该镇永乐新村又发现一名弃婴,经过抢救,弃婴死里逃生。2月9日上午11时,梧桐街道众善村一个苗圃内发现一名两个多月大的男婴,已经死亡;同日12时许,大麻镇光明村一大桥下又发现一名已死亡的女婴…… “有一次我们的处警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,被遗弃的男婴虽已死亡,但尸体还留有余温。”桐乡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杨晓雷说,2005年,警方共接到群众报警发现弃婴30多名,其中处理死亡的弃婴有20名,而最多一天发现死亡弃婴3名。 让人无奈的现状:流动人口计生管理难 据资料显示,桐乡市仅梧桐一个街道登记的外来人口就有15万之多。“流动人口多,是弃婴现象高发的一个主要原因。”桐乡警方有关人士向记者分析了造成弃婴行为的几个原因:一是受封建思想影响,重男轻女,看到生下的不是男孩就可能被遗弃;二是有些家庭经济状况不好,见孩子身有残疾,无力治疗,就将亲骨肉遗弃了事;三是既是女婴又属超生范围的。此外,就是男女方生育缺乏合法关系,又担心引出其他隐私问题的非婚生子女。 采访中,有关人士认为,在现有条件下,要遏制弃婴行为,首先应从“事前着手”,即对外来人口加强租住地管理,建立产妇回访和产前跟踪制度,并建立档案,产后半个月内仍要对产妇进行回访,这样既体现政府的关怀,又对婴儿去向进行了监控。“只要养出感情,就不会丢弃了。” 亟待完善的法律:弃婴犯罪为何难以惩治 记者了解到,尽管《刑法》、《收养法》对解决弃婴问题起了一定遏制作用,但由于这两部法律本身的缺陷,使得有关部门面对频繁的弃婴行为显得有点软弱无力。 有关法律界人士说,弃婴父母拒绝履行抚养义务,只有受害人或对受害人有监护资格的人向法院提出自诉,才能立案,而这些受害婴儿不会说话,其身份就难以确定,故作为自诉案件,婴儿的权益难以维护。一些情节严重的弃婴行为,本应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,但婴儿不能表白和主张权利,加上很多遗弃者具有很大的流动性,故公安机关往往难以核实查证、认定罪名。 另外,公众尚未清楚认识到弃婴行为就是违法犯罪行为,也是导致弃婴者总能逃脱法律严惩的主要原因。因此,完善法律,健全社会福利制度,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,是最终消灭弃婴犯罪行为的关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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